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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人必收!危废管理从分类到处置的标准化操作指南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对一般废物常规填埋处置或进行焚烧处理或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废物。通常简称“危废”。

2025-06-12

环保人必收!危废管理从分类到处置的标准化操作指南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对一般废物常规填埋处置或进行焚烧处理或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废物。通常简称“危废”。

  危险废物的特性: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和感染性。

  在企业生产制造过程中,往往存在具有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或者感染性等特性的固体废物。它们作为生产过程中必要的原料或生成物,若未得到妥善贮存管理,将会对各类生物及环境造成极大危害性后果。

  危险废物的危害

  1、破坏生态环境

  随意排放、贮存的危险废物在雨水地下水的长期渗透、扩散作用下,会污染水体和土壤,降低地区的环境功能等级。

  2、影响人类健康

  危险废物通过摄入、吸入、皮肤吸收、眼接触而引起毒害,或引起燃烧、爆炸等危险事件;长期危害包括重复接触导致的长期中毒、致癌、致变等。

  3、制约可持续发展

  危险废物不处理或不规范处理处置所带来的大气、水源、土壤等的污染也将会成为制约经济活动的瓶颈污染。

  危险废物的贮存

  1、设置标识,对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以及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2、分类贮存,产生危险废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环境保护标准要求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不得擅自倾倒、堆放。收集、贮存危险废物,必须按照危险废物特性分类进行。禁止混合收集、贮存、运输、处置性质不相容而未经安全性处置的危险废物。贮存危险废物必须采取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防护措施,禁止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

  3、贮存时间,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贮存危险废物不得超过一年;确需延长期限的,必须报经原批准经营许可证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批准。

  危险废物的常见处理方法

  1、物理处理,通过浓缩或变化改变固体废物的结构使之成为便于运输、贮存、利用或处置的形态,包括压实、破碎、分选、增稠、吸附、萃取等方法。

  2、化学处理,采用化学方法破坏固体废物中的有害成分,从而达到无害化,或将其转变成为适于进一步处理、处置的形态。

  3、生物处理,利用微生物分解固体废物中可降解的有机物,从而达到无害化或综合利用。生物处理方法包括好氧处理、厌氧处理和兼性厌氧处理。

  4、热处理,通过高温破坏和改变固体废物组成和结构,同时达到减容、无害化或综合利用的目的。其方法包括焚化、热解、湿式氧化以及焙烧、烧结等。

  5、固化处理,采用固化基材将废物固定或包覆,以降低其对环境的危害,主要用于有害废物和放射性废物。

  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

  1、污染环境防治责任,产废单位以及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和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单位,需要做到建立危废管理制度、危废管理图表、岗位责任制和安全操作规程,明确制度内容和负责人信息。

  2、标识,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以及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必须设置危险废物标志。

  3、危废管理计划,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内容包括废物贮存、利用、处置措施,及时报所在环保局备案。如内容有重大改变,应及时申报。

  4、申报登记,按照统一制式如实地向所在地环保局申报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并可以提供材料证明申报真实合理。

  5、源头分类(此7类必须分开贮存)

  ①危险废物与一般废物

  ②工业废物与办公、生活废物

  ③固态、液态、泥态、置于容器中的气态废物

  ④可利用的与不可利用的

  ⑤有热值的与没有热值的

  ⑥性质不相容

  ⑦利用和处置方法不同

  6、转移联单,转移危险废物前,向所在地生态环境局报批危险废物转移计划(网上申报);待批准后按《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在线如实填写转移联单中产生单位栏目,待审核通过,可直接打印转移联单。

  7、经营许可证,转移的危险废物,全部提供或委托给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的活动,并与经营单位签订的委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和合同。

  8、应急预案及演练,制定意外事故的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并向所在地生态环境局备案,按照预案要求,编写应急演练计划,组织应急演练,演练过程使用拍照或视频方式留存。

  9、业务培训,对管理人员和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运输、暂存、利用和处置等工作的人员进行危险废物管理制度、相应岗位危险废物管理要求等。

  10、贮存设施管理,完成环境影响评价批复和三同时验收,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防渗、硬化要求,做好分类密闭贮存,并设置贮存台账如实记录贮存情况。经营单位的危险废物贮存不能超过一年。

  危废贮存设施要求

  1、贮存设施应根据危险废物的形态、物理化学性质、包装形式和污染物迁移途径,采取必要的防风、防晒、防雨、防漏、防渗、防腐以及其他环境污染防治措施,不应露天堆放危险废物。

  2、贮存设施应根据危险废物的类别、数量、形态、物理化学性质和污染防治等要求设置必要的贮存分区,避免不相容的危险废物接触、混合。

  3、贮存设施或贮存分区内地面、墙面裙脚、堵截泄漏的围堰、接触危险废物的隔板和墙体等应采用坚固的材料建造,表面无裂缝。

  4、贮存设施地面与裙脚应采取表面防渗措施;表面防渗材料应与所接触物料或污染物相容,可采用抗渗混凝土、高密度聚乙烯膜、钠基膨润土防水毯或其他防渗性能等效材料。贮存的危险废物直接接触地面的,还应进行基础防渗,防渗层为至少1m厚黏土层(渗透系数不大于10-7cm/s),或至少2mm厚高密度聚乙烯膜等人工防渗材料(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cm/s),或其他防渗性能等效的材料。

  5、同一贮存设施宜采用相同的防渗、防腐工艺(包括防渗、防腐结构或材料),防渗、防腐材料应覆盖所有可能与废物及其渗滤液、渗漏液等接触的构筑物表面;采用不同防渗、防腐工艺应分别建设贮存分区。

  6、贮存设施应采取技术和管理措施防止无关人员进入。

泉州市祥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